01 《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的显著标识义务与禁止性规范
根据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,提供人脸生成、人脸替换等深度合成服务的,必须进行显式可感知的水印标识,且严禁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权、肖像权或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。
02 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从严惩戒案例
各级人民法院已在多起案件中明确判决: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公开照片通过AI换脸制作低俗或不实视频,即便未收取费用,也构成了对当事人肖像权与名誉权的严重共同侵害,判令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;情节恶劣形成链条买卖的,一律追究刑事责任。